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

房東與房客

秧歌出生後,我們一家人在外租屋8年,直至20085
我們租過3個房子,直到今日,秧歌仍對第3個房子念念不忘
3個房子,我們住了5年之久,感情自是不同

3個房子,格局方正、採光好、通風佳
而且社區大樓有一個超大的中庭花園
這個房子,充滿了溫馨和美麗的回憶
其中之一,是~房東房客變成了朋友

僅大秧苗5歲的房東~秀美姊
大學念的是外文系,曾在美術館擔任英文導覽
為了照顧兩個孩子,辭掉工作,專職家庭主婦
她,多才多藝,待人以禮,重情重義,是秧歌厝的貴人

租屋期間,得知秧苗辦秧歌厝報
不但贊助噴墨紙助印,也曾在秧歌厝報獻上她的漫畫作品
見秧歌愛看書,便抱來兩大袋她兩個孩子小時候看的書
從電視看到瓦斯氣爆新聞,便主動為我們換一台新的熱水器
5年以來,每月繳房租的那一天,不是請我去她家喝茶,就是請我吃飯
有一年冬天,秧苗秧歌母女先後住院,她得知後,便決定減免當月房租

相識7
她的孩子~瑋俞兄妹,當年才小三小二,如今已是高中生
而當年念幼幼班,追著哥哥姊姊跑的小秧歌,也念小四了

兩年前,我們買屋,搬離住了5年的租屋
但我們的感情並沒有隨之遠去散去淡去
每隔一段時間,秧苗就會打電話問候秀美姊

1011,我們相約吃飯
我們已不再是房東房客,但一如往昔
秀美姊又請我吃飯,並到她家喝現打的果汁
秧苗:下次,一定要讓我請喔


校稿 2013-09-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