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23日 星期一

對的事,做就對了!

1117,從從容容地停好車,走一小段路,到秧歌學校門口,接她放學。
遠遠地,就看見門口站著一個外國人,覺得他的面孔有點兒熟悉,好像去年冬季班教過的一位學生,邊走邊想他的名字,走到門口時,兩個人都笑了,我們認識彼此,但都叫不出名字,大方的他自我介紹:「我是Hong4 Kai3 Xuan2。」我也介紹自己是「Li3 Lao3 Shi1」。

那天,風大,有點冷,但來自加拿大的他,穿著短袖,手上拿著一疊傳單,一點兒也不覺得冷。
原來,他開了一家兒童英文補習班。去年教他的時候,還記得他是一家運動餐廳的老闆,除了餐廳生意,他也教英文,並空出早上的時間學中文,非常忙碌。
簡單寒暄幾句,四點的下課鐘聲響了,小朋友陸續出來了,我拿了一份傳單後,兩人各忙各的,他發傳單,我在一旁等秧歌。
一會兒,秧歌出來了!
跟還在發傳單的學生揮手再見後,與秧歌邊走邊聊。
走到對面停車格前,短短 一百公尺 的一段路,我停下來好幾次。
怎麼了?
秧苗:「這張傳單,誰丟的?」
秧苗:「弟弟,請你回來,為什麼把傳單丟在地上?撿起來!」
秧苗:「弟弟,為什麼把傳單撕掉,踩在地上?撿起來!」
學校門口到路口的一小段路上,很多要去安親班的小朋友排成幾行,等候別的小朋友,有一、兩個小朋友正在丟傳單、踩傳單。
我這個瘦瘦小小,看起來不像老師的家長,看不下去,大聲指責:「為什麼不回收?為什麼不愛護地球?」
小朋友的安親班老師呢?站在一旁。
秧歌呢?遠遠地站在一旁,看著她的媽咪發怒。
沿路,我撿了幾份。有完整的,也有被撕破的。
過了紅綠燈,走到對面,我和秧歌仍發現了幾份傳單,被隨意亂丟,被風吹散在公園草地上。
秧歌:「媽媽,我想撿那張,可是過不去,撿不到。」
母女倆只撿了幾份。
心裡很難過。

18日,在我的班上,提及這件事,也提及幾年前自己曾在教室走廊指正一位抽完煙,把煙蒂丟在地上的學生。
秧苗:「那位學生,我不認識,可是我走過去,跟他說:『請你把煙蒂撿起來。』」
當時,我除了說中文,也比手畫腳,因為我並不知道那位學生的中文程度。
那位學生立即撿起他丟的煙蒂,但,他面無表情。
他生氣了嗎?我不知道,因為我隨即離去。
我害怕嗎?不。對的事,我就做。
 

平時看學生把飲料隨手丟在垃圾桶,總不知如何告訴學生,今天,正好可以機會教育。
秧苗:「我只是你們的中文老師,但我想告訴你們:回收,很重要。你們知道嗎?每次,我看見學生把黃金丟在垃圾桶時,我的心就痛一下。」
拿起學生桌上的礦泉水瓶和可樂罐,告訴他們那不是垃圾,是黃金,可以回收,變成錢,可以救地球。台灣有很多阿公阿嬤都很認真在做回收,大概70個寶特瓶就可以做一條毛毯呢。
秧苗:「我們一起做回收,一起努力,好不好?」

1810:00下課時,班上一位美國男生拿著大瓶的鮮奶盒,問我:「老師,這個可以recycle嗎?」
秧苗笑著回答:「可以啊!你可以去辦公室回收。」
他比著紙盒和塑膠蓋子問我:「可是,不一樣,怎麼辦?」
秧苗比著紙盒說:「沒關係,你丟在紙類paper,就可以了!」

這位美國男生,18歲,從今以後,也許會開始做回收。

對的事,做,就對了。
 

不過,我有一樣重要的功課:理直氣和,聲色柔和。


校稿 2013-09-20